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奖励我校理想信念坚定、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哈工大研[2026]24号),结合学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细则。
一、评审委员会组成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学部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统筹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的制定以及各学院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等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 任:聂礼强
副主任:叶允明、卢光明、何道敬、王鸿鹏、李旭涛、裴文杰、张霆廷、朱旭、高林、焦健
委 员:王轩、徐勇、黄荷姣、陈清财、何震宇、张海军、苏敬勇、邵奕天、王京华、堵宏伟、户保田、丁宇新、李旭涛、花忠云、罗文坚、夏文、廖清、徐国爱、顾钊铨、刘川意、张永兵、蒋琳、李君一、施少怀、陈科海、李晶、周逊、张治国、邵睿、张淼、吴建龙、王明江、徐科、徐小川、吴绍华、杨志华、顾术实、张驰亚、肖君军、杨彦甫、姚勇、李维、王同、马婷、王非、郑福春、蒋宇飞、陈梓浩、罗晶晶、王凯旭、何枫、段嘉楠、刘伟,学生代表(包括研究生导师、相关管理人员和学生代表)
监督小组成员根据本学院的评审细则,监督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计算机学院监督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田佳峻
成 员:曹罡、崔爱娇、罗晶晶、苏敬勇、高翠芸、梁羡飞、李海峰、辛欣、袁梦娇
二、参评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纪律处分或曾受处分但已解除;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须在申请年度已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开题;
7.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须在申请年度按时完成相应阶段的过程考核且未申请博士学位答辩;
8.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期间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评审方式与细则
(一)评审流程
信息公布: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学院评审委员会发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组织开展申请工作。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学院(学科)初评: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前,须将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评审实施细则进行初评。
学院(学科)复评:经初评确定进入复评的学生名单后,各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复评,复评以答辩方式进行,参评学生需准备PPT介绍个人情况并回答评委的提问,答辩环节评审委员会主任在场,允许其他研究生旁听,答辩后确定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并按照相关公示要求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异议处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按程序申诉。
(二)评分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评审内容包括在当前学历期间的德育表现、科研能力、科研工作成绩、工程技术创新创造能力、学习成绩、论文进展等内容。参评研究生所有业绩材料起始时间为当前学历阶段的入学时间,截止时间为各学院通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其中,论文以接收日期为准,须提供正式接收函,中科院期刊、CCF期刊及会议的分区和影响因子以最新为准;专利以授权时间为准。
具体评分标准按照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评审细则执行。硕士生和博士生的考核内容包括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评分权重按学科要求制定。
四、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信息学部负责解释。
评审细则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
《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信息学部
2026年8月8日